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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总分机构经济税收分配方式对地区经济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产生的影响,减少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和税收转移,建议进一步完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全国人大代表、湘窖酒业总裁颜涛表示。
今年全国两会,颜涛提交了《关于完善总分机构经济税收分配方式的建议》。
颜涛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总部企业呈现出向部分中心城市聚集的趋势。由于总部企业拉动城市经济的效应愈发凸显,越来越多的城市把总部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
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总部企业汇总纳税、跨区域经营,可以有效增加其所在区域的整体产值,增加地区税收。总部企业的一些分公司,如制造基地大多则落户在生产加工成本较低的地区,虽然可以帮助解决地方就业,但是对地方税收的贡献却不明显。颜涛建议:
首先考虑改变现有税款分配方式。按照区域税收与税源一致性原则,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参照二级分支机构纳税方法进行税款分配,比例不宜低于50%,以此来提高分支机构所在的市县级征管部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其次考虑简化现行总分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计算方式。一是采用单一因素来计算分摊比例,以使税款分配时更易操作。如单就各分支机构当季度营业收入或实际利润占总机构相应的比例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分摊比例;二是采用更为简便的方式,分季度就地预缴、年度汇总汇缴分配。分支机构预缴申报时根据实际利润额就地预缴,待年度终了后,总部机构统一汇算应纳所得税额,之后对各分支机构实行多退少补。
颜涛还建议,允许分支机构在经营地设立法人性质企业,就地缴纳税款。此举能有效防范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税源背离带来税收的转移,同时加大税收收入归属机制的执行力度,有效化解汇总纳税引发的跨区域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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