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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两名男子多次以假烟换真烟为手段骗取财产,最终获刑。
去年11月,朱某某和其舅舅汤某某带着数百包假烟,从浙江来到了重庆。二人四处寻找售卖香烟且规模不大的小超市或副食店,向店主购买大量的硬中华烟等高档香烟,并谎称是因办酒席需要,和老板约定没用完的香烟在包装没损坏情况下可以退货。
二人成功买到香烟后,小心翼翼地用小刀划开外塑料包装,取出里面的香烟,将假烟替换进去,并用熨斗将外包装重新塑封好,恢复原样,让人难以察觉。隔日,二人就带着被调包后的假烟到店里面去退钱。
今年1—2月,公安机关多次接到商店老板报警,称有人用假烟换走了他们店里的真烟。这场“狸猫换太子”的换烟骗局被揭穿,二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调查,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间,朱某某、汤某某先后在贵州赤水市、重庆市铜梁区和江津区流窜作案,采取上述方法共诈骗13家商店,共计88条香烟,涉案金额达37965元。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某、汤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分别判处朱某某、汤某某一年二个月和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处罚金人民币各6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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