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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报道,日前有游客带父母前往北京,在预订的王府井永光酒店办理入住时,被告知一家三口不能同住一个标间。工作人员表示,“一家三口不能住标间”属于当地业界普遍情况,“我们这边就是这么规定的”。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北京速8等知名连锁酒店,工作人员也是明确表示“已经成年的一家三口不能住同一间标间”。这项“行规”让当事人不禁感叹:“一家三口到底应该怎么订酒店呢?”
这位游客的“灵魂提问”并非无病呻吟,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在外旅游少开一间房,一天下来就能节约一笔百余元的费用。作为亲人而言,大家在一个房间里休息也并无不便。许多家境并不宽裕,但又有旅游需求的人群,也可以“花小钱办大事”。根据新闻报道所述,酒店建议当事人可更改房型为家庭房,但记者查询电商平台发现,“标准双床间”的价格为432元,“家庭房”的价格为609元,两者价差接近200元。如果一家三口在北京计划旅游一周,在住宿方面多出来的开销则达到了1000元左右。
所谓行有行规,酒店行业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自有其理由。但任何行业规范的制定,都不应该为难消费者,给他们增设消费门槛。就拿王府井永光酒店的“建议”来说,“家庭房”与“标准双床房”同样是双床一室配置,为何前者就可以让一家三口坦然入住,后者就不行?就因为前者多了“家庭”二字,就达到行业要求了吗?这不禁让人怀疑,起作用的到底是行业规范,还是差价所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有以上内容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无效。另据中消协网站发布消息,有关行业协会的“行业规则”应当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任何企业、行业不得以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形式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维护企业不当利益;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协会方面并没有禁止成年人一家三口入住同一房间的相关规定。北京部分酒店制订的这项“行规”,显然属于不近人情的范畴,更有单方面偏向商家的“霸王条款”之嫌,应尽快予以取缔。像这种“一家三口能否同住一个房间”的问题,本不应该成为问题。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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