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能不能落户?天津滨海新区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0-10-30 15:37:47    来源:滨海时报    

近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举行重点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暨新政细则发布会。会上,新区发布了《关于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政策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实施细则》主要涉及优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医疗医保服务、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完善投融资扶持、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六方面内容。

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秀山表示,新政策旨在解决企业及其职工的落户、购房、入学、就医、投融资、财政收入与统计指标分配等方面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让有创新梦想的人能够心无旁骛、有信心有激情地投入到创新事业中”,从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

01

优化职工随迁子女教育保障

据介绍,按照新政策,对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滨海新区为其职工中非本市学籍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滨海新区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该政策切实解决园区企业外地人才子女入学问题,保障教育资源充足,合理安排。

02

为职工提供便利医疗医保服务

新政策规定,北京转移来津项目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滨海新区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对于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滨海新区组织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同时,在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探索扩大到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附近的其它定点医疗机构。

新区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并逐步探索扩大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范围。

03

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

对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滨海新区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滨海新区落户。

吴秀山表示,此条款做了两点重大突破。一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落户突破年龄限制。二是30周岁及以下中职毕业职工不需社保、不需技能证即可落户。

04

用好现存各类产业基金

完善投融资扶持

新政策指出,将统筹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等现有产业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设立母基金或子基金,招揽非津投融资企业来滨海新区发展,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提供投融资扶持保障。

新区将用好现存各类产业基金,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助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05

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

对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可在我市购买1套自用住房,项目转移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该政策突破了对非本市户籍购房者需要在三年内连续缴纳两年社保的要求,即无需提交本市社保证明即可购房。

06

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

对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规定,执行税收收入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结果,进行统计指标分配。

该政策将推动两地合作,让各种创新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作为京津两市共建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战略合作功能区,以服务企业为己任,有着先行先试利好政策叠加的优势。

新政策的实施能够加大各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有效解决北京来津项目企业员工后顾之忧,保障企业人才培养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为了方便企业申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研究开发了线上政策申报系统,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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