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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10月20日消息,近期监管部门向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多份文件,力推“报行合一”, 监管部门此次着力加强银保渠道监管有哪些原因,下一步的监管重点是什么?
在今日召开的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同时,开展“报行合一”也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严格执行,对于未严格执行的可以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据介绍,当前,金融监管总局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监管部门将一以贯之地抓好“报行合一”工作。
此前,有消息称, “十一”前后有部分保险公司为了执行“报行合一”关停了银保渠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短期内没有开展银保新业务,但是这些公司通过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机构对接,很快就恢复了业务合作。截至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
“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负债质量,防止业务大进大出、激进发展。一是管预算。要求公司的预算管理要符合实际状况、要有明确约束条件,要平衡好规模与价值,费用与利润等指标。二是管产品。公司的产品设计要公平合理,科学确定各项假设,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相关的政策要科学、连贯、一致。三是管销售。要求公司严禁销售误导,以及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纠纷滋生风险。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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