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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6部门公布1336个村落被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至此,全国已有8155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我国也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活态传承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这8000多个村落中,有的保留了不少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有的传承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哪种类型,都承载着农耕文明时代的文化印记。在现代文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们该如何保护这些传统村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通知指出,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以往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中,各地编制实施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取得了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效果。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存在一定误区,对传统村落过度“复古化”,强行“穿古装”。
有的地方只保护不利用。对传统村落划个范围圈起来,动员鼓励原住户搬离,只剩下一座毫无生机的空村,美其名曰留住“原汁原味的乡愁”。不少传统村落之所以历经数百年仍较为完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处偏远,外界对其干扰较少,但是信息闭塞也造成发展落后。现如今,如果还将封闭落后当作“乡愁”,那可真让人发愁。无人之村,何以为村?恐怕是违背了传统村落保护的初衷。
有的地方以保护之名行了破坏之实。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中,有不少观点认为传统村落就该古色古香,打着“修旧如旧”的幌子搞大拆大建,以今人的眼光强行“为古人穿古装”。为了增加所谓的“古味”,反而破坏了传统民居的本来风貌。
还有的地方保护不足,开发过度。保护传统村落,是为了让现代人感知农耕文明,更好地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火热,一些传统村落也备受游客青睐,成为网红景点。但从保护与利用协同推进的角度看,如果保护措施得力,则是授人以渔,助力地方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反之,如果只顾旅游开发,则是竭泽而渔,游客长期超出传统村落承载量,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村落自身。
传统村落的保护之道,“藏于深闺”固然不可取,对其“强施粉黛”也非正途。利用之道,不能只看到文旅开发带来的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弘扬传承千百年的文化和乡愁。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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